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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的通知
2019-04-24 21:25
 

  为向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的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自201951日起,持普通护照拟申请中国香港/澳门普通签证的人员到汉堡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证中心”)递交申请,驻汉堡总领馆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  

  具体申请程序请参考“签证中心”网站通知  

  https://bio.visaforchina.org/HAM2_ZH/generalinformation/news/283424.shtml  

  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可通过“签证中心”向总领馆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签证,亦可自行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具体办证要求以及免办签证安排请查询以下网址。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址   

  https://www.immd.gov.hk/hks/  

  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网址:  

  http://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2_1.html  

  “签证中心”不参与签证的审批程序,是否颁发签证仍由总领馆及香港/澳门特区政府主管部门决定。  

  驻汉堡总领馆领侨处继续直接受理公证、认证、护照、旅行证申请等其他领事证件业务,办公时间及地址不变。  

  、符合以下条件的赴香港/澳门人员,请仍直接向驻汉堡总领馆领侨处递交申请:  

  (一)持用外国外交、公务护照者  

  (二)符合港/澳外交、公务签证受理条件者  

  (三)中国公民申请赴港进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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